電價里附加的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資金,全國性的就有5項。此外,還有各種部分地方性基金。
1、介紹
電價里附加的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資金,全國性的就有5項。國家能源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介紹,其中有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此外,還有各種部分地方性基金。
2、看法
對于電費、水費等產生的附加費,政府及相關電力部門等需要加大公開力度,讓老百姓花的每一分錢都能知曉去向,不能讓老百姓的錢花的不明不白、不清不楚。電力、收取部門增強透明度,向社會公示附加收費的依據及去向。公開意味著公平,意味著進步。
3、觀點
網民“汪亮”:水增加的成本靠“附加費”的方式“暗地里”收取,不僅令公眾質疑,也不利于推動企業靠自身效能提高節約成本、提高生產力。
王毅武(海南現代管理研究院院長):種種“附加費”問題需要理順、規范,即使對一些合理并常態化的基金,也應加快“費改稅”,減少隨意性和尋租空間。
網民“林伯強”:盡管近年來監管部門對地方亂加價、亂收費從嚴管理,也還是要加快市場化改革,通過競爭理順上下游成本機制,讓“附加費”早日成為“明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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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2000多億電價附加費去哪兒了?
記者調查發現,在關涉民生的水、電、汽油價格中,“附加費”現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標準不同,項目易增難減。按2013年全國用電量初步估算,僅電價“附加費”一年可達2000多億元,其中居民生活用電的“附加費”就達270多億元。這些“附加費”到底該不該收?它們最終流向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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