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訂免疫接種工作計劃(1) 統計需免疫接種動物種類與數量。(2) 計算所需疫苗的品種、數量。(3) 確定接種途徑、方法和接種日期等。(二) 免疫物品的準備免疫物品主要有注射器、連續注射器、針頭、鑷子、搪瓷盤、疫苗、疫苗...[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一) 制訂免疫接種工作計劃(1) 統計需免疫接種動物種類與數量。(2) 計算所需疫苗的品種、數量。(3) 確定接種途徑、方法和接種日期等。(二) 免疫物品的準備免疫物品主要有注射器、連續注射器、針頭、鑷子、搪瓷盤、疫苗、疫苗...[繼續閱讀]
為保證動物產生預期的免疫效果,應在使用疫苗時,掌握疫苗的正確接種方法。每種疫苗都有其特定免疫程序和最佳接種途徑,如弱毒疫苗應盡量模仿自然感染途徑接種,滅活疫苗均應皮下或肌內注射接種。(一) 家禽免疫接種的途徑和方...[繼續閱讀]
國家對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實施信息化管理,從而實現了畜禽及畜禽產品的可追溯。(一) 畜禽標識畜禽標識是指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耳標、電子標簽、腳環以及其他承載畜禽信息的標識物。畜禽標識實行一畜一標,編碼具有唯一性,動...[繼續閱讀]
為發揮疫苗的最大效力,確保免疫質量,動物在免疫接種時應注意以下事項及要求:(一) 選擇適宜的免疫時機,忌盲目接種在免疫接種前,應首先掌握本地區疫病流行規律和情況,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常發病、常見病及危害嚴重的疫病必須...[繼續閱讀]
每個規模養殖場 (戶) 應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場 (戶) 的免疫程序,并確保能動態執行。在選用、制定或改進免疫程序時應考慮以下6個方面因素:(一) 免疫要達到的目的不同用途、不同代次的畜禽,其免疫要達到的目的不同。所...[繼續閱讀]
(一) 動物檢疫的內涵動物檢疫,是指為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保障畜牧業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由法定的機構、法定的人員,依照法定的檢疫標準、方法和對象,對動物、動物產品進行檢查、定性和處理的一項強制性的技術行政措...[繼續閱讀]
隨著我國動物防疫檢疫法律、法規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獸醫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技術支撐體系的形成發展,動物檢疫分為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兩大環節。(一) 產地檢疫產地檢疫是指對出售和調運離開產地前的動物、動物產品實施的檢...[繼續閱讀]
動物檢疫的對象,就是國務院獸醫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授權,根據我國動物防疫工作的實際需要和技術條件,確定并公布的需要檢疫的特定動物疫病。檢疫對象應當符合幾個方面的特征: 列入《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 國家重點...[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