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羅馬尼亞對企業和私人雇主征收的一種捐稅。...[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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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認為稅收不僅是籌集財政資金形式而且是矯正社會財富與所得分配不均的手段的學說。進入20世紀以后,由于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矛盾日益激化,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有些資產階級學者想通過社會改良來維持資本主義制度,因而企圖...[繼續閱讀]
簡稱“后備基金”。積累基金中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和保證社會經濟正常發展的部分。包括實物形態的物資后備和價值形態的財政后備。社會主義國家為了防備國民經濟發展中難以預見的比例失調,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應付戰爭...[繼續閱讀]
美國羅斯福新政時期通過稅收創立聯邦保險的社會立法。1935年8月頒布。主要內容是建立聯邦——州失業補貼聯合系統,促進各州制定失業保險立法。凡雇用八個以上工人的雇主(包括農場主)須繳納聯邦稅,其中的90%作為貸款交給州保...[繼續閱讀]
這個詞用來說明對雇員、雇主、或者自營者,或者是對所有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征收的一種款項。這種收入用來為社會保險項目提供資金,例如國家養老金和社會福利開支等所需的資金。社會保險繳款收入有時與政府征收的其他收入...[繼續閱讀]
亦稱“公共消費基金”,用于社會公共消費的那一部分資金,它來自于國民收入的分配。社會消費基金包括:(1)國家管理基金,即用于國家行政管理和國防方面的支出;(2)科學文教衛生基金;(3)社會保障基金,即用于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等方...[繼續閱讀]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提出的社會主義社會總產品分配原則。馬克思在深刻地批判已被寫進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1875年哥達綱領草案的拉薩爾機會主義觀點:“勞動所得應當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權利屬于一切社會”時指出,社...[繼續閱讀]
我國財政學者提出的關于財政本質問題的理論之一。認為財政之所以產生,并不是由于國家存在,而是由于社會公共需要,是社會生產發展的結果,是由于人類社會生產的發展出現了剩余產品或剩余勞動之后,由社會共同需要而產生的。財...[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