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本世紀60~70年代以來逐漸形成的一門新興的會計分支學科。它是以會計學的理論為基礎,以各國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相互聯系的問題為對象,其內容包括對各國會計準則及其比較的研究,對跨國公司中母公司與國外子公司間會計的研...[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是本世紀60~70年代以來逐漸形成的一門新興的會計分支學科。它是以會計學的理論為基礎,以各國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相互聯系的問題為對象,其內容包括對各國會計準則及其比較的研究,對跨國公司中母公司與國外子公司間會計的研...[繼續閱讀]
“宏觀會計”的對稱。指從個別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等經濟組織的角度,對其經濟活動或預算執行過程,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進行計算、記錄、分析、報告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即傳統的會計。...[繼續閱讀]
“微觀會計”的對稱。又稱“社會會計”、“國民經濟會計”。指以宏觀經濟理論為基礎,運用會計和統計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術,對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國民收入和社會資金流量進行核算和監督的一種管理活動。宏觀會計是會計...[繼續閱讀]
簡稱《會計法》。是我國會計的法律規范,是擬訂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依據。1985年1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公布,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后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繼續閱讀]
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序等的總稱。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我國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并公布。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對會計核算...[繼續閱讀]
是處理會計對象的標準、進行會計工作的規范、評價會計工作質量的準繩。它由權威機構負責制定修改,用以指導會計工作,具有較強的約束力。會計準則根據其運用范圍,可劃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基本會計準則。它是對會計工作...[繼續閱讀]
是依據會計法、有關法規以及企業會計核算的普遍規律和一般要求制訂并發布的,普遍適用于境內所有企業的會計規范。它為各個行業企業的會計核算提供統一的標準、程序和方法。財政部1992年11月30日發布、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繼續閱讀]
又稱“國際會計標準”。是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的、西方各國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所承認和遵守的會計準則。因為隨著跨國公司的發展,與企業有利害關系的集團和個人,日益打破了國與國之間的界限,會計報表的使用者越來越...[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