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ACC.5.3應將轉院過程記錄在患者病歷中。標準解讀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的每位患者的病歷中應包含轉院記錄。轉院記錄應包括同意接收患者的醫療機構的名稱和患者個人姓名、轉院原因、轉院時任何特殊情況(如接收的醫療機構何時...[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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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ACC.5.3應將轉院過程記錄在患者病歷中。標準解讀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的每位患者的病歷中應包含轉院記錄。轉院記錄應包括同意接收患者的醫療機構的名稱和患者個人姓名、轉院原因、轉院時任何特殊情況(如接收的醫療機構何時...[繼續閱讀]
標準ACC.6無論是住院患者還是門診患者,其轉診、轉院或出院程序都應包含關于滿足患者的交通需求的計劃。標準解讀醫院制定的患者轉診、轉院或出院程序均應考慮到患者對交通工具的需求。如從養老機構或康復中心到急診室需要...[繼續閱讀]
標準PFR.1醫院負責制定相應制度,保障患者和家屬在接受醫療服務期間的權利。標準解讀醫院應尊重患者(在某些情況下也包括患者家屬)的權利,患者(或其家屬)有權利決定應當向家屬或其他人提供何種與醫療服務相關的信息,以及在何...[繼續閱讀]
標準PFR.1.3尊重患者對醫療信息和隱私保密的權利。標準解讀患者的隱私十分重要,特別是在臨床問診、檢查、手術/治療以及轉移期間。醫務人員在為患者提供醫療和服務時,應向患者詢問有關醫療或服務的隱私需求和期望。醫務人員...[繼續閱讀]
標準PFR.2醫院應保障患者及家屬參與醫療過程的權利。標準解讀患者及家屬應參與醫療過程,如參與醫療決策、咨詢醫療問題、要求提供其他醫療意見,甚至可拒絕診斷程序和治療。當患者要求提供其他醫療意見時,醫院不應禁止、干預...[繼續閱讀]
標準PFR.2.2醫院應告知患者及其家屬拒絕或終止治療、拒絕復蘇服務、放棄或停止維持生命治療的權利和責任。標準解讀患者或代表患者做決定的人員在患者的醫療或治療開始后,可以決定不繼續進行計劃的醫療或治療,或決定繼續醫...[繼續閱讀]
標準PFR.3醫院應告知患者及其家屬本院在處理投訴、糾紛和針對患者醫療的不同意見的流程,以及患者參與這些流程的權利。標準解讀患者有權對醫療服務進行投訴,并且如有可能,有權要求醫院受理并解決這些投訴。醫療決策有時也會...[繼續閱讀]
標準PFR.5.1按照醫院規定的制度,由受過培訓的醫務人員用患者/委托人可以理解的方式和語言獲得患者/委托人的知情同意。PFR.5.2在手術、麻醉、輸血、使用血制品以及其他高危治療和操作前,要獲得患者/委托人的知情同意。標準解讀...[繼續閱讀]
標準PFR.6.1醫院負責監督患者捐獻器官和組織。標準解讀醫院尊重和支持患者及家屬捐獻器官和組織以用于研究或移植的選擇。對器官和組織獲取流程的監督,包括明確符合法律法規捐獻流程,尊重社會的宗教和文化價值觀,確保道德操...[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