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對醫療意外事件的識別。當發生由于患者自身體質或病情的原因引發的醫療損害結果時,應及時以醫療意外事件記錄在案。(二)要注意對醫療意外事件的注意義務,即使是醫療意外事件,醫院也要承擔起應當和能夠盡到的義務。...[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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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對醫療意外事件的識別。當發生由于患者自身體質或病情的原因引發的醫療損害結果時,應及時以醫療意外事件記錄在案。(二)要注意對醫療意外事件的注意義務,即使是醫療意外事件,醫院也要承擔起應當和能夠盡到的義務。...[繼續閱讀]
《侵權責任法》第60條第三款規定“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患者有損害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雖然學術界和法律界對于如何認定“當時的醫療水平”標準有很大爭議,但醫院合理運用技術限制的抗辯理由,即使不能達...[繼續閱讀]
【案情介紹】限于當時醫療水平難以診療導致患者損害的,醫院應否承擔賠償責任?2009年10月,張某因排便不適伴有肛門腫塊突出,到縣人民醫院就診??h人民醫院仔細研究了張某的病史、臨床癥狀,并經過認真的病理切片檢查,診斷張某...[繼續閱讀]
(一)醫院要做好基本診療規范的要求,醫務人員在進行診療過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業慣例、習慣和醫療機構內部規定、醫生職業道德規范的程序和內容要求來進行操作,即符合醫學專業要求。(二)醫院要結合病例情況,提出...[繼續閱讀]
《侵權責任法》第16、18、2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18條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的具體細化為12項,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必要的營...[繼續閱讀]
醫療損害主要由醫療機構的過失行為導致的,醫療機構的過失主要有違反倫理道德的過失,在診療活動中未盡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的過失,使用有缺陷的藥品、醫療器械等醫療產品的過失這三類。因此,醫療損害可以分為以下...[繼續閱讀]
醫療損害直接針對人身發生,屬于人身損害的范疇,但與一般的人身損害相比,醫療損害的認定更為復雜。實踐中,導致醫療損害的原因往往十分復雜,既有醫療過失行為,也有患者自身疾病的自然轉歸;既有醫院過錯行為的參與,也有其他因...[繼續閱讀]
(一)醫療費的內容醫療費是個統稱,具體來講,包括如下內容:1.掛號費:主要是醫院普通門診掛號費、專家門診掛號費等。對于掛號費的計算主要注意掛號費的次數、科別應當與審核認定的治療傷害所就診的次數、科別一致。2.檢查費、...[繼續閱讀]
誤工費系指患者因治療醫療損害造成的損害后果,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患者近親屬參加醫療損害處理或者患者因醫療損害死亡后,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參加喪葬活動,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繼續閱讀]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患者因發生醫療損害而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醫院應支付給患者的膳食補助費用,具體數額是按照醫療損害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來進行計算的。(一)住院伙食補助費計算中需要注意的...[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