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費即陪護費,以出院時間為界限可以分為住院護理費和出院后的護理費。住院護理費是指患者因醫療損害導致住院治療期間且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根據其疾病狀況,經主治醫師確認,需要專人陪護而發生的費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住...[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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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費即陪護費,以出院時間為界限可以分為住院護理費和出院后的護理費。住院護理費是指患者因醫療損害導致住院治療期間且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根據其疾病狀況,經主治醫師確認,需要專人陪護而發生的費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住...[繼續閱讀]
殘疾賠償金或者叫殘疾生活補助費是指患者因醫療損害導致終身殘疾,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影響其今后的工作生活,所給予的生活補助費。該項賠償必須經過鑒定機構鑒定評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傷殘等級,以此作為賠償的前提條件。...[繼續閱讀]
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因醫療損害導致患者殘疾,需要配置輔助功能器具而發生的費用。按照規定配置殘疾用具必須有醫療機構開具的證明,證明該患者確需使用和安裝某種輔助用器、解決和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的需要,且該項殘疾用具費...[繼續閱讀]
喪葬費是指因發生醫療損害導致患者死亡,其家屬為料理患者尸體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存尸費、尸體轉運費、尸體整容費、火化費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該項費用應按照受訴法院...[繼續閱讀]
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患者在醫療損害發生前,對未成年子女和沒有經濟來源的配偶及實際扶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人提供的必要生活費用,由于醫療損害導致患者死亡或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無法扶養他人而產生的補償費用。人是生活在社會...[繼續閱讀]
交通費是指患者因醫療損害造成必須乘坐交通工具治療疾病而實際支出的費用,由醫療機構按照患方提供的票據支付。法律同時要求患方應當詳細說明每張票據發生的原因,包括乘坐交通工具的時間、起始地點、具體事項等,即該項賠...[繼續閱讀]
住宿費是指患者因發生醫療損害后在治療過程中必須支付的住宿費用。例如,因當地醫院診療水平受限而須到外地就醫治療,該項費用按照醫療損害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且該住宿票據應與患...[繼續閱讀]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患者及其近親屬因醫療損害承受精神創傷而應獲得的以貨幣方式支付的精神補償,是醫療機構承擔醫療損害民事責任的一種重要方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繼續閱讀]
2008年5月23日,張某因頭疼頭暈到鄭州某中醫院就診,通過CT檢查診斷為左小腦占位,需要開顱手術。5月26日張某在家屬的陪同下到鄭州某醫院神經外科就診,要求住院手術治療。入院檢查病人生命體征平穩,只是行動不穩,診斷為“左側小...[繼續閱讀]
醫療事故等級:級等;對應傷殘等級:傷殘項目摘要金額1.醫療費附單據張元;后期治療費元(附醫院機構證明) 2.誤工費(1)有固定收入(證明、工資表等),誤工天,每天元;(2)無固定收入,誤工天,每天元。(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