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第三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共 87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