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宏量營養素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水分、灰分等營養成分在分析方法上稱之為近似成分。例如,食物中的非蛋白氮也被計算成蛋白質,能溶于乙醚中的物質也被算成脂肪;凡能在100℃揮發的物質均被當作水分;凡是在馬弗...[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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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宏量營養素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水分、灰分等營養成分在分析方法上稱之為近似成分。例如,食物中的非蛋白氮也被計算成蛋白質,能溶于乙醚中的物質也被算成脂肪;凡能在100℃揮發的物質均被當作水分;凡是在馬弗...[繼續閱讀]
維生素是一類微量營養素,它不能給人類提供能量,也不是人體組織結構的組成成分,但它們是人體內許多酶的成分。人類必須從食物中攝取這些微量營養素才能維持健康?,F已知的有10余種,根據它們在脂肪或水中溶解的性質,可分為兩...[繼續閱讀]
人體需要的礦物元素有20余種。在人體中含量大于0.01%體重的各種元素稱為常量元素,如鈣、磷、鉀、鎂、鈉、氯、硫等7種。另外還有14種微量元素,它們在人體內含量小于體重的0.01%,但各具有一定的生理功能,且必須由食物供給。這些...[繼續閱讀]
食物是供給人體熱能及各種營養素的物質基礎。食物種類很多,依據其性質和來源可大致分為兩類:動物性食物,如畜禽肉類,魚蝦等水產食品、奶蛋類等;植物性食物,如糧谷類、豆類、蔬菜水果類、薯類和堅果類等。食物的營養價值通...[繼續閱讀]
從1979以來,CAC在有關營養標簽方面的法規共7個,包括1979年制定1991年修訂的《聲稱通用指南》;1985年制定1991年修訂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1985年制定的《特殊膳食用包裝食品標簽和聲稱的通用標準》;1981年制定的《食品添加劑...[繼續閱讀]
我國2004年由衛生部公布了《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但至今尚未成為事實。其它涉及食品標簽內容的主要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GB7718—200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2003年發布的GB13432—2004《特殊膳食營養食品標簽》...[繼續閱讀]
營養素標示指對食品中各種營養素的名稱和含量做出的描述。通常標簽上營養素的標示使用100g(mL)食品或每份食用量的食品中每一種營養素的質量。當一個成分的檢驗數據在標簽上標示的時候,除了數據的表達必須是樣品檢驗或計算...[繼續閱讀]
標簽營養素標示值的核準雖然有規可循,但長久以來仍然處于混亂,給監督檢測帶來很大的困難。監督檢測中的“允許誤差”制定,是與監督管理的原則、分析方法要求、相關國際規定和實際健康相關信息等有關的。國內外部分營養標...[繼續閱讀]
國外常見的營養標簽格式有三種,即一般營養素含量描述、有參考數值、有營養聲稱和健康聲稱。營養聲稱一般標記在營養素含量表之下具體格式如下。格式1營養成分表 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膽固醇碳水化...[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