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條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 (共 179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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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條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 (共 179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