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構或構件的設計,應滿足下述兩種極限狀態:(1)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這種極限狀態相應于結構或構件達到最大承載能力或達到不適于繼續承載的變形,如材料的強度破壞(含疲勞破壞),結構或構件失穩,或因過度的塑性變形而不適于繼 (共 1104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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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結構或構件的設計,應滿足下述兩種極限狀態:(1)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這種極限狀態相應于結構或構件達到最大承載能力或達到不適于繼續承載的變形,如材料的強度破壞(含疲勞破壞),結構或構件失穩,或因過度的塑性變形而不適于繼 (共 1104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