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同聯大二委的關系聯合國大會第二委員會是聯合國六個主要委員會之一,負責審議聯大議程中經濟和金融方面的議題,主要有:宏觀經濟政策問題(外債、發展籌資)、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經濟合作(貿易、人居、消除貧困)、環境、發...[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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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同聯大二委的關系聯合國大會第二委員會是聯合國六個主要委員會之一,負責審議聯大議程中經濟和金融方面的議題,主要有:宏觀經濟政策問題(外債、發展籌資)、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經濟合作(貿易、人居、消除貧困)、環境、發...[繼續閱讀]
1.麻醉品國際管制問題1972年5月,我國代表首次在經社理事會會議上介紹了我國禁毒政策和成就,并聲明臺灣當局盜用中國名義對兩個麻醉品管制公約的簽字和批準是非法、無效的。1973年,我國派觀察員出席該委員會第25屆會議。1981年起...[繼續閱讀]
1946年2月14日在倫敦舉行的聯合國第一屆大會作出決定:接受美國政府的邀請,將聯合國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秘書處曾臨時設在紐約的布朗克斯,后遷至長島成功湖,1950年搬到曼哈頓現址。聯合國總部占地十八英畝,南以42街為界,北以48街...[繼續閱讀]
該大學于1972年由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創立,1975年開始工作,總部在東京。宗旨是:增進對解決“緊迫的全球性人類生存、發展和福利問題”的任務和辦法的了解;組織各國科學家和學者進行合作,以提高大學畢業后培訓和研究工作的實際...[繼續閱讀]
該研究所是根據1963年第十八屆大會決議于1965年建立的訓練和研究性的自治機構,總部設在紐約。主要職能是訓練各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官員、在聯合國機構工作的各國人員,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外交和外語人才。該所研究與聯合國...[繼續閱讀]
建立國際性處理勞工事務組織的建議最早是由19世紀的兩位歐洲企業家,即威爾士的羅伯特·歐文和法國的丹尼爾·拉格蘭提出的。1901年在瑞士巴塞爾成立的國際勞動立法聯合會對這一想法予以確認,并最終在1919年4月的巴黎和平會議上...[繼續閱讀]
國際勞工大會是國際勞工組織的最高權利機構,通常每年6月在日內瓦國際勞工局總部舉行。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章程的規定,每個會員國可派遣政府代表2人及工人和雇主代表各1人,以及就大會每項議題派遣三方代表顧問1-2人出席會議。...[繼續閱讀]
國際勞工局理事會是國際勞工組織在國際勞工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每3年由出席國際勞工大會的政府、工人和雇主代表分三個選舉團分別選舉產生。理事會由56名理事組成,其中政府理事28名,工人理事14名,雇主理事14名。28名政府...[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