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在廣大的新解放地區進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律。它由中共中央草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討論并提出建議,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于1950年6月30日公布施行。 (本文共 623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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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在廣大的新解放地區進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律。它由中共中央草擬,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討論并提出建議,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于1950年6月30日公布施行。 (本文共 623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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