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皮革化學品的生產始于20世紀30年代,當時的生產規模很小,品種單調,僅限于加脂劑(硫酸化蓖麻油等)和涂飾劑(揩光漿等)的少量生產,絕大多數皮革化學品處于空白點。據資料介紹,1949年我國皮革化學品總的月生產能力,揩光漿不足...[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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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皮革化學品的生產始于20世紀30年代,當時的生產規模很小,品種單調,僅限于加脂劑(硫酸化蓖麻油等)和涂飾劑(揩光漿等)的少量生產,絕大多數皮革化學品處于空白點。據資料介紹,1949年我國皮革化學品總的月生產能力,揩光漿不足...[繼續閱讀]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皮化工業雖然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國外皮化的發展速度相比,我國的皮化工業仍有差距。與此同時,國外皮化產品“新品牌”本土化生產的規模逐步擴大,上海巴斯夫、青島德瑞、無錫朗盛(原拜耳)公司增長勢...[繼續閱讀]
綠色化學可以變廢為寶,可使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它是環境友好技術(Environmentalfriendlytechnology)或清潔技術(Cleantechnology)的基礎。制革生產中使用皮革化學品是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開發少污染、無污染綠色皮革化學品是減少污染...[繼續閱讀]
高新技術在皮革工業中的應用將有可能徹底改變傳統的制革工業現狀,為實現皮革工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供保障。如采用基因工程研制不同功能的酶制劑,并提高其純度,使酶的作用具有高度的選擇性和專一性,以適合制革過程中若干...[繼續閱讀]
所謂“過渡型”皮革化學品是指在性能上與那些被“綠色壁壘”禁用的皮革化學品相同或相近,但仍可使用的一類皮革化學品。在西方國家提出的“綠色壁壘”里,不僅對一些主要皮革化學品的使用提出了限制,而且對一些助劑也都有...[繼續閱讀]
在新產品的開發中,我們一定要考慮到該產品與工藝的配套性。比如在制備乙烯基類聚合物鞣劑時,分別選用了氫氧化鈉和氨水來作中和劑,最終產品的鞣制效果基本接近,但在染色中卻發現:對氫氧化鈉中和制備的鞣劑鞣制的皮革染色時...[繼續閱讀]
皮革用基本化工材料也稱通用化工材料,是指在皮革或毛皮加工過程中用到的酸、堿、鹽、氧化劑和還原劑等化學品?;净ぴ系暮x在于它不同于皮革或毛皮加工過程中所用到的鞣劑、加脂劑、涂飾劑等專用化學品,它可用于皮...[繼續閱讀]
酸是皮革生產中濕加工階段常用的基本化工材料,其主要用途為原料皮的消毒、保存,鞣前裸皮的脫灰、浸酸,調節浴液的pH,配制鉻鞣液及作為掩蔽劑(蒙囿劑),作為染色加油的助劑等。在制革中所用到的酸一般是指電離酸堿理論所定義...[繼續閱讀]
酸在制革生產中的主要用途如下:(1)原料皮的消毒、保存一般用于回收羊毛后經浸灰、脫灰后的綿羊裸皮的保存。用法如下:溫度15℃,食鹽15%~20%(以灰皮重計),水量100%~150%,硫酸用量1.5%~2.0%,時間2~3h以上,酸皮應滴干并密封保存在溫...[繼續閱讀]
凡是在水溶液中能進行電離并產生氫氧根(OH-)或能夠接受質子的物質稱之為堿。皮革生產中常用的堿有氫氧化鈉、氫氧化鈣、氨水、碳酸鈉、碳酸氫鈉、碳酸氫銨、硫化鈉、硫氫化鈉、石灰、四硼酸鈉、硅酸鈉等,它們主要用于浸水...[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