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范圍本節適用于持證人針對設計制造階段和在役飛機在使用中發生的各種重大/疑難技術問題所進行的工程調查。本節闡明了工程調查觸發/啟動的條件、工程調查分析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對于工程調查人員的職責要求,明確了相關流...[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9.2.1范圍本節適用于持證人針對設計制造階段和在役飛機在使用中發生的各種重大/疑難技術問題所進行的工程調查。本節闡明了工程調查觸發/啟動的條件、工程調查分析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對于工程調查人員的職責要求,明確了相關流...[繼續閱讀]
9.3.1超手冊修理相關適航規章要求1.新修訂的21部要求第十三章修理第21.431條適用范圍(一)適用于修理設計的申請、批準和批準持有人的管理。(二)修理是指處理損傷并且將民用航空產品或者零部件恢復至適航狀態。(三)通過更換零部...[繼續閱讀]
9.4.1服務通告定義服務通告(SB)是航空器制造商根據自身和用戶信息,對所生產的航空產品改進其可靠性或使用的安全性,是對用戶的一種技術服務措施和對自身生產技術改進的要求,通常是對航空產品實施檢查、重復檢查、改裝或使用...[繼續閱讀]
適航指令是適航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型號合格審定后保證飛機持續適航和運行安全的重要手段。本節主要介紹FAA適航指令頒發管理方法和流程。9.5.1FAA適航指令管理機構職責FAA適航指令分為三級管理:1.總部——AD立法及日常管理部...[繼續閱讀]
本節僅為國產民機制造商/TC持證人如何向中國民用航空局申請維修許可證提供程序上和政策性的說明,如何滿足CCAR-145部規定的相關要求還需參考規章本身和相關的咨詢通告。...[繼續閱讀]
持續適航規章《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的規定》(CCAR-145-R3)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制定的,目的是為規范民用航空器維修的管理和監督,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續適航和...[繼續閱讀]
10.3.1維修工作類別維修工作分為如下類別:(1)檢測:指不分解航空器部件,而根據適航性資料,通過離位的試驗和功能測試來確定航空器部件的可用性。(2)修理:指根據適航性資料,通過各種手段使偏離可用狀態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恢...[繼續閱讀]
國內維修單位在申請維修許可證時,必須滿足持續適航規章《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的規定》(CCAR-145-R3)中規定的合格審定要求,該要求包括廠房設施、工具設備、器材、人員、適航性資料、質量系統、自我質量審核系統、工程...[繼續閱讀]
11.1.1ICA的規章要求CCAR21.50和21.120要求每個設計批準證書持有人根據適用的適航規章向產品所有人提供ICA。設計批準證書持有人必須在所申請型號的航空器交付時或者在航空器首次頒發標準適航證時(時間以二者后發生者計),提供航空...[繼續閱讀]
11.2.1ICA應包含的內容總則——適用于所有的設計批準持有人(1)每架航空器的ICA必須包括:①適用的適航規章要求的每臺發動機、螺旋槳和機載設備的ICA;②所要求的發動機、螺旋槳和機載設備與航空器的接口的信息。(2)如果裝在該航空...[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