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價格聽證代表人問題價格調整涉及面較大,關系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價格聽證不同于其他行政聽證,沒有十分明確的當事人,而實踐中受于人數限制,必須由聽證代表參加聽證。近年來,對于聽證代表的質疑和爭論很大,因此...[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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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價格聽證代表人問題價格調整涉及面較大,關系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價格聽證不同于其他行政聽證,沒有十分明確的當事人,而實踐中受于人數限制,必須由聽證代表參加聽證。近年來,對于聽證代表的質疑和爭論很大,因此...[繼續閱讀]
(一)什么是民主民主一詞源于希臘字“demos”,意為人民。在我國《新華字典》中,民主是指有權發表意見、參與政治生活和國家管理,民主是有階級性的。民主是管理國家的一種制度,它是按照人民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共同管理國...[繼續閱讀]
(一)協商民主發展概況協商民主萌芽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在原始社會,處理公共事務的重要途徑就是協商,在氏族會議中,參加會議的成年男女都具有發言權,最后在討論的基礎上達成共識,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進入階級社會以后,協商...[繼續閱讀]
中國具有協商民主發展的文化基礎?!墩撜Z·學而》體現了這種思想: “有子曰: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狈g成白話文: “有子說: ‘禮的應用,以和諧為貴。...[繼續閱讀]
筆者認為,協商民主可以作為水價聽證的理論基礎之一,是因為水價聽證的目的與協商民主目的是一致的。這里所強調的協商民主,不是憲政意義的協商民主,更多指決策形式和治理形式層次的協商民主。民主要求公民廣泛參與到公共政...[繼續閱讀]
自然正義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所體現的程序公正根植于古羅馬法時代的“自然正義”(natural justice)。最初意義上的自然正義源于亞里士多德的正義分類(向章平,2008)。他認為自然正義是從人類固有的自然本性發展而成立的,要求人...[繼續閱讀]
(一) 自然正義發展歷程自然正義原則起源于自然法,但形成正式的法律制度出現于《自由大憲章》,1215年英國《自由大憲章》第39條規定: “凡自由民,如未經其同級貴族之依法裁判,或經國法判決,皆不得被逮捕、監禁、沒收財產、剝奪...[繼續閱讀]
自然正義原則最先應用于司法領域,隨著行政權日益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政府作為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和推動者,如果不對其加以限制,可能帶來諸多不利后果,因此對行政權進行制約,特別是在程序上進行約束日益重要,正如英國行政法...[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