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 1 地形測量與土石方測量完成后,應提交下列文檔資料:1 技術設計書;2 儀器檢定資料;3 采用的控制點資料;4 外業觀測原始記錄文件。5. 4. 2 地形測量與土石方測量完成后,應提交下列成果資料:1 地形圖;2 斷面圖;3 方格網高程圖;4 土...[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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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1 地形測量與土石方測量完成后,應提交下列文檔資料:1 技術設計書;2 儀器檢定資料;3 采用的控制點資料;4 外業觀測原始記錄文件。5. 4. 2 地形測量與土石方測量完成后,應提交下列成果資料:1 地形圖;2 斷面圖;3 方格網高程圖;4 土...[繼續閱讀]
6. 1. 1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測量前,應根據地基處理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結合施工環節及內容編制測量方案。6. 1. 2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測量應根據施工各階段相應開展工程區的放樣測量、施工跟蹤測量、竣工測量、變形監測等工作...[繼續閱讀]
6. 2. 1 換填地基在地基開挖接近設計標高200 mm 時,宜采用水準測量或電磁波測距三角高程測量,有效控制滿足設計要求的開挖深度及開挖面高程。6. 2. 2 分層換填時,應采用水準儀或全站儀進行分層高程測量,高程測量誤差不大于±50 mm...[繼續閱讀]
6. 3. 1 施工前應按設計圖紙逐軸線、逐點進行樁位測設,可采用全站儀、RTK 儀器測設,設計要求點位限差在±50 mm 以內時宜采用全站儀測設。6. 3. 2 對測設的樁位、點位應進行現場編號并實地標識。6. 3. 3 樁體施工前應進行樁位的復核測...[繼續閱讀]
6. 4. 1 地基處理施工測量完成后,應提交下列文檔資料:1 測量方案;2 儀器檢定資料;3 施工控制點復核成果;4 外業觀測原始記錄文件。6. 4. 2 地基處理施工測量完成后,應提交下列成果資料:1 放樣及檢查測量記錄;2 變形監測成果;3 總結報...[繼續閱讀]
7. 1. 1 基坑工程施工測量包括施工控制測量、基坑邊線測設、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測量、降(截)水工程測量、基坑及周邊環境變形監測等。7. 1. 2 施工測量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施工測量方案。7. 1. 3 施測前應對設計圖紙上的數...[繼續閱讀]
7. 2. 1 施工放樣前,應對控制點、建筑紅線、用地紅線進行復核。7. 2. 2 基坑工程邊線測設應按設計文件分別測設出基坑的上口線和下口線,可采用全站儀或RTK 測設特征點坐標,點位誤差不得大于20 mm。7. 2. 3 基坑的上、下口線應在現場...[繼續閱讀]
7. 3. 1 支護樁的放樣可采用全站儀或RTK 進行測設,點位誤差不得大于20 mm。7. 3. 2 錨拉樁應使用水準儀或全站儀測設錨點的設計標高,標高允許偏差±20 mm。7. 3. 3 內支撐支護結構應對內支撐節點及圍檁采用全站儀測設。支撐標高允許偏...[繼續閱讀]
7. 4. 1 開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 m 的基坑應進行變形監測;開挖深度小于5 m、地質情況復雜且周邊受影響區內有地鐵、文物、重要建(構)筑物和重要管線等基坑工程宜進行變形監測。7. 4. 2 變形監測作業前,應對基坑周邊環境進行踏勘,收集...[繼續閱讀]
7. 5. 1 基坑周邊2 倍基坑深度距離內建(構)筑物應進行豎向位移監測,必要時應擴大監測范圍。豎向位移監測點應根據建(構)筑物的地基結構形式,沿四角、沿承重墻每6~10 m 處或每隔 2~3 根柱上布置。7. 5. 2 建筑水平位移監測點應布置...[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