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繼續閱讀]
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省水生態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制定本行動計劃。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繼續閱讀]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持續推進轉型升級,建立健全工業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國務院...[繼續閱讀]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推進綠色建筑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利用,改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繼續閱讀]
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在提高發展平衡性...[繼續閱讀]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根本途徑,是擴內需、調結構的重要抓手。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就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通知如下:一、總體...[繼續閱讀]
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將結...[繼續閱讀]
就業事關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堅持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積極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進一步釋...[繼續閱讀]
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廣袤鄉鎮百業興旺,可以促就業、增收入,打開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新局面。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繼續閱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推進,一些地方農村勞動力為改善家庭經濟狀況、尋求更好發展,走出家鄉務工、創業,但受工作不穩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觀條件限制,有的選擇將未成年子女留在家鄉交由他人...[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