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環節的單證工作都可以縮略為制作、審核和提交三方面, 該工作過程的主要依據是合同、信用證、有關慣例規定和買賣貨物的原始資料。第一、制作單據。不同單據的出單人各異: 發票、箱單、匯票等由賣方做; 運輸部門通...[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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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環節的單證工作都可以縮略為制作、審核和提交三方面, 該工作過程的主要依據是合同、信用證、有關慣例規定和買賣貨物的原始資料。第一、制作單據。不同單據的出單人各異: 發票、箱單、匯票等由賣方做; 運輸部門通...[繼續閱讀]
一筆業務不管內容繁簡, 當事人位于哪個國家, 有關當事方通常都會要求出口方提交發票、箱單、提單三種單據。但如果交易條件不同, 要求的單據種類也可能有所增減。比如CIF 條件下出口方有義務提供保險單; 如果所出口的商品是...[繼續閱讀]
單據的分類有多種, 官方、商業、金融的分類主要是從出單人和單據的作用角度進行劃分的。官方單據主要指由官方機構核發的單據, 諸如進出口報關單、檢驗檢疫證、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單、原產地證和海關、領事發票等; 商業單據...[繼續閱讀]
國際貿易中的每個環節都會涉及多個當事人, 但都可以概括為三方: 出口方(受益人)、進口方(申請人) 和某個第三方, 所有單據的制作、流轉都是圍繞這三方進行。比如在辦理保險手續時, 根據交易條件的不同, 可以由買方( FOB、CFR) 或...[繼續閱讀]
貿易實踐中可以使用的付款方式有匯付、托收、信用證、延期和分期付款、國際保理和包買票據(福費廷) 等, 不管使用哪種方式付款都必須提交相應的單據。付款方式不同, 所要求的單據的種類、份數、交單方式都會有所區別。例如...[繼續閱讀]
國際貿易中為了明確雙方當事人在貨物交接、風險和費用等責任的負擔問題, 通常都會在合同中采用某種貿易術語, FOB、CFR 和CIF 三種是海運中最為常見的術語。術語不同, 出口方向銀行或進口方提交的單據是有區別的。根據《INCOT...[繼續閱讀]
與國際貿易活動有關的各種單據的適用范圍是不一樣的。有些只在國內流轉, 如報關單、核銷單、貨物出運委托書、開證申請書等。對外使用的結匯單據的制作要求相對較高, 且必須英文制作。還有一些單據既可用于國內, 又可對外...[繼續閱讀]
由于國際貿易中的單據眾多, 各種單據的出單順序是必須要考慮的一個問題, 單據之間的時間必須滿足有關合同/ 信用證/ 慣例的要求, 且先后順序應合理、符合邏輯性。就兩種單據的出單時間先后比較有相同、早于和晚于三種情形。...[繼續閱讀]
在L/ C 付款條件下, 應正確理解到期日、裝運期、交單期三者之間的關系。當事人必須按合同/ 信用證/ 慣例完成三個規定時間內要求完成的工作。例如, 在L/ C 只規定到期日而沒有規定裝運和交單期的情況下, 受益人應按UCP500 規定最...[繼續閱讀]
任何一種單據都有一定的形式。從實際業務角度講, 官方單據多為統一印制, 像一正三副的GSP FORM A (格式和內容在世界范圍內都是統一的)、一式三聯的核銷單(外匯管理局統一印制)、海關規定的進出口報關單證等; 出口公司、運輸部...[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