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場址的選擇是牽動工程全局的大事,應該論證充分,優選精選,謹慎進行。應遵循下列準則:①符合國家國民經濟發展、流域資源開發、地區經濟開發和路網交通布局等的總體規劃及其需要。②要合理利用水資源、海洋資源、水域和...[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工程場址的選擇是牽動工程全局的大事,應該論證充分,優選精選,謹慎進行。應遵循下列準則:①符合國家國民經濟發展、流域資源開發、地區經濟開發和路網交通布局等的總體規劃及其需要。②要合理利用水資源、海洋資源、水域和...[繼續閱讀]
一、組成工程的建筑物每個建設項目中,常常包容著多類建筑物。按工程中組成建筑物的功能分類,它們可以分為以下四類:(1)主體建筑物:體現工程建設宗旨、規模目標和效益的建筑物。(2)綜合利用建筑物:擴大水資源利用和工程效益...[繼續閱讀]
一、水中建筑物的工作條件水中建筑物不論其修建方式是采用旱地干筑法還是潛水修建法,建筑物建成后都將長期淹浸在水中,其工作條件的特點如下:(1)環境荷載大。水中建筑物的環境荷載的作用面積大,荷載值大,而且有些荷載值忽大...[繼續閱讀]
建筑物的全部荷載都由它下面的地層來承擔,受建筑物荷載影響的那一部分地層稱為地基,建筑物向地基傳遞荷載的下部結構是基礎。水中建筑物的基礎除了陸上建筑物所有的著地式基礎結構外,尚有錨碇,懸浮式基礎?;A結構的類型...[繼續閱讀]
基礎結構處在建筑物的底部和水體的最深處,施工的難度最大,質量要求最高。工程實踐表明,建筑物的失事,很多與地基和基礎問題有關。水下工程基礎的造價,視地基和施工環境條件的復雜程度,可達建筑物造價的50%左右,甚至更高。一...[繼續閱讀]
基礎的有效埋置(Df)與基礎寬度(B)的比值,當Df/B≤0.5的情況,稱為淺基礎;Df/B=1.0~2.0稱淺置基礎;Df/B=2.0~3.0為一般中等深度的深置基礎;Df/B>3.0~4.0為深置基礎。地基埋置深度與地基承載能力的發展情況關系曲線表明(如圖4-4所示):①當...[繼續閱讀]
(1)水下基礎承受的荷載,大多是具有周期性、重復循環作用的環境荷載,有脈動和微振效應,其破壞力較之相當的靜荷載大的多。為此,在基礎底面的拉應力部位,拉應力值應有控制(一般控制在588kPa以內),并應設有保護,或預加壓應力予以...[繼續閱讀]
浮式錨碇基座常修建在水深特別大、水位漲落差大、低枯水位時基座有足夠的吃水深度(絕無被擱淺的可能)、河床地質條件又不適于修建墩、臺等支承物的自然情況下。浮式錨碇基座具有搭建快捷簡便的優點,因此,在橋、碼頭、取水...[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