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始制訂膳食營養素需要量標準是在1937年,1938年經中華醫學會公共衛生委員會通過,于同年在中華醫學會特刊第10號發表,當時的名稱為“中國民眾最低限度之營養需要”。這一需要量是1936年國聯衛生組織營養專家委員會關于營養 (共 15415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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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開始制訂膳食營養素需要量標準是在1937年,1938年經中華醫學會公共衛生委員會通過,于同年在中華醫學會特刊第10號發表,當時的名稱為“中國民眾最低限度之營養需要”。這一需要量是1936年國聯衛生組織營養專家委員會關于營養 (共 15415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