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建筑技術的發展進程,以目前所掌握的史實,可以概括論述如下:在氏族公社的繁榮階段,長江下游的水網地帶和黃河流域中部,已經形成干欄和穴居等不同的建筑方式。河姆渡人在沒有金屬工具的條件下,已采用榫卯構造技術,建...[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我國古代建筑技術的發展進程,以目前所掌握的史實,可以概括論述如下:在氏族公社的繁榮階段,長江下游的水網地帶和黃河流域中部,已經形成干欄和穴居等不同的建筑方式。河姆渡人在沒有金屬工具的條件下,已采用榫卯構造技術,建...[繼續閱讀]
元、明、清時期,是我國封建社會的末期,傳統建筑營造技藝進入了最后發展階段。明代大木構架已大為簡化,增強了結構的整體性。但是,已經失去結構功能的斗拱卻趨向繁縟復雜。從明到清的數百年間,官式建筑的做法完全程式化。個...[繼續閱讀]
建筑技術的發展不是孤立的,它是與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相聯系的。建筑生產實踐推動了相關的科學技術的發展,而科學技術的發展又轉過來促進建筑技術的發展,金屬工具的使用就是一例。在古代,鐵“給手工業工人提供了一...[繼續閱讀]
中國古代建筑中,“宮室”的名稱出現很早。在新石器時代,當人們的居住條件從袋穴發展到半地穴、從單穴發展到復穴的時候,由于兩穴通聯,形成象形的“呂”字,住在復穴之中的人們則按會意的方法把人與復穴組合為“侶”字,復穴...[繼續閱讀]
我國古代的建筑體系,是依托我國自然和社會的具體條件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我國位于亞洲東部,東面和南面瀕臨浩瀚的海洋,西北部深入內陸,東西相距約5200千米,南北總長約5500千米,總面積約960萬平方千米。從很早的時候起,我們中華...[繼續閱讀]
建筑技術的發展,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并受到社會制度的制約。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漫長發展過程中,建筑深刻地反映著階級的對立。建筑生產的物質條件——建筑材料、建筑生產工具、運輸工具和建筑所需的土地,都集中在...[繼續閱讀]
據《周官》《左傳》記載,遠在西周時期,統治階級為了營建城郭宮室,就設置專職工官——司空,掌管設計與施工組織管理工作。此后,各個朝代相沿成習,在中央政府機構內設將作監、少府監或工部,管理皇家營造和水利工程的設計、施...[繼續閱讀]
明代以前,統治階級采取壟斷政策,將若干專業匠工一律編為匠戶,子孫不得轉業,世世代代都要為皇家服役。至清朝初年仍沿用明朝舊制,例如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重建太和殿,大木匠梁九、瓦作馬天祿、李保等匠作高手皆供役內府,參與...[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