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和種類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又稱權利客體或義務客體。法律關系的客體一般包括物、行為、精神財富和其他權益。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和種類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又稱權利客體或義務客體。法律關系的客體一般包括物、行為、精神財富和其他權益。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繼續閱讀]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地位,通常是指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在法律體系中是否具有自己的位置,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立存在的理由和價值。對此,學者有不同觀點,持肯定說認為,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具有不可替代的存在理由和價值,是一個獨...[繼續閱讀]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體系簡稱環境法體系,是指由相互聯系、相互補充、相互制約的各種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規范組成的統一法律整體,即旨在調整因開發、利用、保護、改善環境資源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和其他法律淵源所組成...[繼續閱讀]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是既古老又年輕的一門法律,說它古老是因為它包含的土地管理、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法規有著悠久的歷史;說它年輕是從綜合的、統一的角度看,作為一個法律部門的現代環境法方興未艾。自人類產生后,就無時無刻...[繼續閱讀]
我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發展史可分為兩個時期: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的環境法;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的環境法。(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規1.古代中國環境立法概況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繼續閱讀]
雖然2014年新修訂的環保法比較全面和深刻的對當前的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問題作出了及時的回應,但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仍然面臨著嚴峻的壓力。為此,結合我國現有的或將來可能面臨的環境問題和我國的國情,我們認為應當...[繼續閱讀]
(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一門獨立學科的涵義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指,對環境與資源保護規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立法、執法和司法實踐進行理論概括的科學。它是法學的一個部門,又是環境科學的一個分支,但總體上是一門法學學...[繼續閱讀]
(一)研究對象具有特定性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這一新興法律部門為研究對象的學科。研究對象的特定性決定了它不同于法理學、民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等傳統法學學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是關于保護環境和...[繼續閱讀]
(一)研究內容1.國內環境與資源保護法(1)中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總論。包括: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定義、特征、產生與發展;環境保護基本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體系、基本原則、基本法律制度、法律責任、執法程序及國家對環境資...[繼續閱讀]
人與自然的關系是指人與自然之間的各種聯系、影響和作用,以及“人與環境”這一綜合體所呈現的各種狀態。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類社會中最基本、最普通的關系。人類社會從自然界中分化出來后,便有了人與自然關系這一哲學問題...[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