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產業化以市場為導向,以加工企業為依托,以廣大漁戶為基礎,以科技服務為手段,通過把漁業生產過程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聯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實現捕養加、產供銷、漁工貿一體化經營。實施漁業產業化經營,通過市...[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漁業產業化以市場為導向,以加工企業為依托,以廣大漁戶為基礎,以科技服務為手段,通過把漁業生產過程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聯結為一個完整的產業系統,實現捕養加、產供銷、漁工貿一體化經營。實施漁業產業化經營,通過市...[繼續閱讀]
新建、改建池塘養殖場要充分考慮當地的水質、氣候、周圍設施等因素,結合當地的自然條件決定養殖場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并選擇適宜的養殖品種和養殖方式。養殖場地的選擇一般參照《NYT5361—2016無公害農產品淡水養殖產地環...[繼續閱讀]
養殖用水的質量直接影響水產動物的生長、發育與繁殖,是養殖生產的關鍵控制因素之一。水產動物養殖用水要求水質清新、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水源包括江河、溪流、湖泊、地下水等,只要水源充足、水質良好、排灌方便、不...[繼續閱讀]
在規劃建設養殖場時,要充分調查了解當地的土壤、土質狀況,不同的土壤和土質對養殖場的建設成本和養殖效果影響很大。建池的土質以黏土為好,沙壤土次之,黏土保水性和透氣性好,滲透性差,有利于池中有機物分解和浮游生物繁殖...[繼續閱讀]
水產養殖場需要有良好的道路、交通、電力、通信、供水等基礎條件。新建、改建養殖場最好選擇在“三通一平”的地方建場,如果不具備以上基礎條件,應考慮這些基礎條件的建設成本,避免因基礎條件不足影響養殖場的生產發展。...[繼續閱讀]
水產養殖場應本著“以漁為主、合理利用”的原則來規劃和布局,養殖場的規劃建設既要考慮近期需要,又要考慮到今后發展。水產養殖場的規劃建設應遵循以下原則:1.合理布局根據養殖場規劃要求合理安排各功能區,做到布局協調、...[繼續閱讀]
池塘是養殖場的主體部分。按照養殖功能分,有親魚池、魚苗池、魚種池和成魚池等。池塘面積一般占養殖場面積的65%~75%。各類池塘所占的比例一般按照養殖模式、養殖特點、品種等來確定。(一)池塘面積與水深池塘的面積取決于...[繼續閱讀]
(一)增氧設備溶氧是水產養殖的限制性因子。養殖過程中,一般放養密度較大,對水體溶解氧要求較高。因此,根據養殖規模和密度,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增氧設施。尤其在高密度養殖情況下,增氧機對于提高養殖產量,增加養殖效益發揮著更...[繼續閱讀]
淡水池塘養殖場的進排水系統是養殖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進排水系統規劃建設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養殖場的生產效果。養殖場進排水系統必須嚴格分開,以防自身污染。進排水系統由水泵站、進水口、源水處理設施、各類渠道、水閘、分...[繼續閱讀]
水產養殖場應按照生產規模、要求等建設一定比例的生產、生活、辦公等建筑物。建筑物的外觀形式應做到協調一致、整齊美觀。生產、辦公用房應按類集中布局,盡可能設在水產養殖場中心或交通便捷的地方。生活用房可以集中布...[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