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了《電子商務法》的第一次起草組會議,正式啟動了《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電商如何設立成為該法爭論的焦點。電商的設立首先需確立電商的法律主體。根據電商活動中參與主體...[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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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了《電子商務法》的第一次起草組會議,正式啟動了《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電商如何設立成為該法爭論的焦點。電商的設立首先需確立電商的法律主體。根據電商活動中參與主體...[繼續閱讀]
電商主體與傳統商事主體相比,既有共同點,也有獨特性。就共同點而言,兩者均是商事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均以營業的方式從事商事行為,其行為目的均具有營利性。因此,電商主體具有商事主體的基本特征,即營業性和營利性,電商主體仍...[繼續閱讀]
電商主體的認定需要遵循三個基本原則:主體真實原則、主體資格法定原則和主體公示原則。(一)主體真實原則即電商主體必須在現實中真實存在,而不應當是純粹“虛擬”或不存在的。電商主體的虛擬性特征并不意味著其是虛假的、...[繼續閱讀]
有關網站設立及信息服務分類管制的基本法規是國務院2000年9月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鄙?..[繼續閱讀]
《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商務主體的市場準入制度作原則性規定。其中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繼續閱讀]
根據《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版)》的規定,按照業務是基于電信基礎設施提供還是公共應用平臺提供,增值電信業務分類為: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內容分發網絡業務、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互聯網接入服務...[繼續閱讀]
這里還需要提及一個效力等級不高,但對電子商務的實踐有重要影響的規范性文件。2010年8月19日,商務部辦公廳頒布的《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外商投資互聯網、自動售貨機方式銷售項目審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利用...[繼續閱讀]
2016年8月17日實施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完成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后,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繼續閱讀]
國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包括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三種。根據《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分類及審批...[繼續閱讀]
(一)內涵概要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①聯網文化產品的制作、復制、進口、發行、播放等活動;②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絡發送到計算機、固定...[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