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有關術語河湖生態流量 (生態流量)。為維系河流、湖泊、沼澤等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系統性、穩定性等生態保護目標,保障人類生存與發展合理的用水需求,需要保留在河流、湖泊、沼澤內的流量 (水量、水位、水深) 及其過程。...[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1.1.1 有關術語河湖生態流量 (生態流量)。為維系河流、湖泊、沼澤等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系統性、穩定性等生態保護目標,保障人類生存與發展合理的用水需求,需要保留在河流、湖泊、沼澤內的流量 (水量、水位、水深) 及其過程。...[繼續閱讀]
我國有關生態流量規定的水利現行行業技術標準有 《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 (SL 525—2011) 》 《水電水利建設項目河道生態用水、低溫水和過魚設施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指南(試行) 》 《河湖生態環境需水技術規范(SL/Z 712—...[繼續閱讀]
1.3.1 基本要求(1) 合理確定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范圍、控制斷面及生態保護目標,選擇合適的方法計算和成果合理性分析。(2) 維護河流的生態環境功能與統籌協調解決河道外經濟社會用水需求的矛盾。制訂維持河流生態環境功能...[繼續閱讀]
在河流控制斷面、湖泊、沼澤計算得到的生態環境需水量的基礎上,按河流水系的完整性,統籌協調流域上下游與干支流,以及河流控制斷面、湖泊、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的水量平衡關系,并進行保護要求與水源條件、目標要求與可達性...[繼續閱讀]
生態流量核定總的原則是:小水電站的生態流量,按照流域綜合規劃、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等規劃及規劃環評,項目取水許可、項目環評等文件規定執行;上述文件均未作明確規定或者規定不一致的,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生...[繼續閱讀]
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設計、施工、運行管理相關標準,建設、運營等不得對主體工程造成不利影響。應當按照 “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術合理、經濟適用” 的原則,選擇生態泄流設施和流量泄放方式,主要采...[繼續閱讀]
完善生態流量泄放設施,還可在下游受影響河段,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生態堰壩、生態跌坎、生態閘、河道縱向深槽、親水性堤壩、過魚設施等生態修復輔助措施,改善攔河閘壩下游河道水資源條件,恢復河流連通性,為水生生物營造棲息...[繼續閱讀]
生態泄流監測監控技術,就是通過水電站安裝的在線計量及視頻監控設施,將數據及視頻信息發送到各級監控中心,實現在線實時監測水電站業主,利用生態泄流設施,依法下泄生態流量,為有關部門管理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提供依據,促進...[繼續閱讀]
各地要建立完善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平臺,確保監測數據 (圖像) 及時準確接收,滿足生態流量監管需要。地方監管平臺應當按照統一的小水電數據庫表結構和標識符要求,存儲和傳輸數據。條件具備后,按相關程序和要求,接入水利、...[繼續閱讀]
2.1.1 基本要求水電站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應按照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審批和驗收;水電站設計應符合相關規程要求,應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滿足技術現代化要求,應將生態流量泄放設施、...[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