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儲蓄功能強化戰時,四聯總處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四行二局實施了專業分工管理,厘訂各行局的主要業務范圍,規定“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儲金匯兌為主,交部所屬機關之投放款,簡易人壽保險及其他代理業務為副”,在具體業務計...[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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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儲蓄功能強化戰時,四聯總處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四行二局實施了專業分工管理,厘訂各行局的主要業務范圍,規定“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儲金匯兌為主,交部所屬機關之投放款,簡易人壽保險及其他代理業務為副”,在具體業務計...[繼續閱讀]
(一)戰后初期國民政府的金融政策1.對敵偽金融業的接收1945年8月,中國人民贏得了抗日戰爭的最后勝利。日偽統治時期,淪陷區的商業銀行遭到極大破壞,金融秩序處于非正常的狀態。戰后初期,國民政府通過復員、接收和清理等方式...[繼續閱讀]
(一)惡性通脹中的業務經營1.儲蓄與匯兌業務戰后,上海作為全國金融中心的地位再度凸顯。其中,全國流動資金集中上海,上海商業行莊存款,占全國總存款經常在半數以上,黃金、外幣、證券、商品投機,亦以此為甚。而對于存款數額...[繼續閱讀]
1949年,隨著共產黨軍隊的節節勝利,人民政府開始著手建立新的經濟金融秩序,與此同時也對原有的金融機構區別性質進行清理、整頓和改造,其中對原有的國家資本、官僚資本金融機構進行接管。上海是近代中國金融中樞所在地,因此...[繼續閱讀]
本章從金融系統功能的角度,著重闡述了在抗戰時期金融政策演變下,郵政儲蓄在金融結構中的作用與功能。郵政儲蓄體系在跨時空資源配置上具有特殊功能,在抗戰的特殊時期,郵政儲蓄在“四行二局”金融體系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繼續閱讀]
對于同時期世界主要國家郵政儲蓄資金的運作情況,時人發表《各國郵政儲金運用方法》一文,介紹了當時各國郵政儲蓄資金運用的基本情況,以供郵政儲蓄參考[1]。中國郵政儲蓄資金的運用,從1919~1937年,大致可以分為兩階段。第一階...[繼續閱讀]
由于1919~1930年間郵政儲蓄受其規模及主管機構的限制,資金運作的結構較為單一,因此本章主要對1930年后的資金運作進行分析。該時期資金運作主要分三部分:定期存款、投資及放款。定期存款主要是指存放同業款項,主要集中考察投...[繼續閱讀]
在郵政儲蓄的政府放款中,與交通部有關的借款占大部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交通部于1927年成立。1938年初,鐵道部裁撤,其業務復歸交通部;同時全國經濟委員會公路處及軍委會水陸運輸聯合辦事處歸并該部。此時交通部的職權為規...[繼續閱讀]
與交通部的借款不同,郵匯局對地方建設與發展的借款多與其他行合放,在放款行中并不擔任特別重要的角色,如第一章介紹的銀團貸款方式中所示。郵匯局對于地方政府借款多以銀團貸款方式參與,一般具有一定的建設用途等。如193...[繼續閱讀]
近代中國資本市場的發育不成熟,無法滿足工商企業融資的需要,工商企業往往通過自身積累或依靠其他途徑籌集開辦費后就所剩無幾。其資金周轉主要依靠借貸,而這種借貸在銀行尚未創辦之前,基本來自錢莊等傳統金融機構。到第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