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人民千百年來置身于大江大河之畔,生活在高山峽谷之中。在大江和高山的滋養下,怒族人民熱愛生活,能歌善舞,他們用歌聲和舞蹈驅趕高山的險惡和凄涼,用歌聲和舞蹈創造峽谷的文明和吉祥,用歌聲和舞蹈描繪生活中的歡樂和幸...[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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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族人民千百年來置身于大江大河之畔,生活在高山峽谷之中。在大江和高山的滋養下,怒族人民熱愛生活,能歌善舞,他們用歌聲和舞蹈驅趕高山的險惡和凄涼,用歌聲和舞蹈創造峽谷的文明和吉祥,用歌聲和舞蹈描繪生活中的歡樂和幸...[繼續閱讀]
怒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怒族祖先留傳給后世的重要精神文化,它在怒族文化中居于靈魂和核心的地位。與怒族的物質文化相對應,怒族的非物質文化事項,有的通過繼承而得到了與時俱進的發展,有的則屬不可再生的處于瀕危的遺產。...[繼續閱讀]
在中國云南省西北的崇山峻嶺中,怒江(薩爾溫江上游)、瀾滄江(湄公河上游)和金沙江(長江上游)自北向南平行奔流近170千米,形成了世界上獨特的自然奇觀,故名“三江并流”。世界上極少數的地區,由于它們獨特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繼續閱讀]
新中國成立前夕,怒江流域的怒族尚處于原始社會晚期和奴隸社會萌芽期。明朝前的怒族社會,基本上還處于父系氏族公社階段,仍保存有較完整的氏族、部落和家族公社的組織。明朝后,由于傈僳族、白族大規模進入怒江流域后,受其較...[繼續閱讀]
新中國成立前,怒族的父系大家庭早已解體。由于自然環境及經濟條件的限制,怒族社會一般都由規模不大的個體小家庭組成。在這種小家庭中,家族世系按父系計算,家庭中男子為家長,處于支配地位,婦女則處于從屬地位。在父權已確...[繼續閱讀]
新中國成立之前,怒族基本上都居住在與世隔絕和半隔絕的環境之中。除了與本村、本家族的人交往較多外,與外族人、外地方的人交往的機會不多,偶爾有之,也往往是男人們的事,故對外交往禮儀方面還處于不系統、不完備的狀態。從...[繼續閱讀]
親屬稱謂反映了人們在家庭親屬中的相互關系,通過它還可以了解到一個民族的婚姻家庭形態和社會發展階段的進程。新中國成立前,怒族的婚姻制度已進入一夫一妻制為主的階段,但氏族和家族組織仍不同程度地存續著,其突出的特點...[繼續閱讀]
婦女婚后一旦懷孕,除著手做好白酒、杵酒、嬰兒的衣服等外,還要參加一些體力勞動,這有助于婦女的身體健康,不至于發生難產現象。丈夫則編制竹篾搖籃,采購東西,準備足夠的滋補營養品以供產婦食用。分娩時,一般由婆婆和鄰居的...[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