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出性”(markedness)是符號學概念,指對立的兩項中比較少用的一項所特有的品質,因為有此標出品質,某種符號在與非標出項對比中居于次要地位。[1]任何二元對立都有這個問題,而且文化標出性把二元對立變成三元互動。那么,在紀實...[繼續閱讀]
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標出性”(markedness)是符號學概念,指對立的兩項中比較少用的一項所特有的品質,因為有此標出品質,某種符號在與非標出項對比中居于次要地位。[1]任何二元對立都有這個問題,而且文化標出性把二元對立變成三元互動。那么,在紀實...[繼續閱讀]
敘述者,是故事“講述聲音”的源頭,“導論”中給出的第一種,所謂“敘述主體”,即敘述的發出者。至今一個多世紀的敘述學發展,核心問題是小說敘述者的各種形態,以及小說敘述者與敘述的其他成分(作者、人物、故事、受述者、讀...[繼續閱讀]
任何紀實型敘述,無論是書面的(新聞、歷史)還是口頭的(庭辯、報告等),還是記錄演示類(紀錄片),還是意動類敘述(諾言、宣傳、廣告等),所有這些敘述體裁,都具有合一式的敘述者——作者即是敘述者。歷史學家、新聞記者、揭發者、...[繼續閱讀]
任何敘述的底線必須是“紀實型”的,如果不具有紀實型,敘述就無法要求接收者接受它。一旦敘述是“虛構型”的(即以小說為代表的大量虛構文本),受述者沒有必要聽一篇自稱的假話。那么,如何解釋人類文明中如此大量的虛構敘述...[繼續閱讀]
敘述文本的媒介可能是記錄類的(例如文字、圖畫),也可能是演示類的(舞臺演出、口述故事、比賽等),兩種媒介都可以用于紀實型的或虛構型的敘述。上文第一節已經說過,如果是紀實型敘述,無論是記錄式媒介(例如文字新聞)還是演示...[繼續閱讀]
受述者扮演主要角色,在夢等心像敘述中最為極端,以至于對夢敘述(夢、白日夢、幻覺等)無法追尋敘述者。我們說:做夢像“看”電影,這種直觀的感覺是對的。夢者與幻覺者不是敘述者,而是受述者;我們說自己在“做夢”,是因為夢的...[繼續閱讀]
以上討論可以引出一個結論:作為敘述源頭的敘述者,永遠處于“框架-人格兩象”。究竟是“框象”更明顯,還是“人象”更明顯,因敘述體裁而異,無法維持一個恒常不變的形態。但是兩象始終共存:“紀實型敘述”(新聞等)敘述者幾乎...[繼續閱讀]
一次敘述化,簡稱敘述化(narrativization),發生于文本構成過程中。敘述化在一個文本中加入敘述性(narrativity),從而把一個符號文本變成敘述文本。敘述化的具體內容,是情節化加上媒介化,其過程非常復雜,本書整個第三、第四部分,將詳細...[繼續閱讀]
二次敘述需要重新加以構筑的,首先是文本中的情節。情節是一個傘形總稱,覆蓋著許多組成因素,其中有四個因素組成兩對最重要的構成環鏈:時間-因果,邏輯-道義。筆者的這個理解,與巴爾特在《S/Z》中討論的五種“符碼序列”觀點有...[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