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法已經成為國際法中非常熱門的研究對象。其在法律專家和法學生中流行至少從10年前開始——部分原因在于絕對的范圍,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1](UNCTAD)投資政策中心表明當今世界上存在超過3000份的國際投資協定(Internati...[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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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投資法已經成為國際法中非常熱門的研究對象。其在法律專家和法學生中流行至少從10年前開始——部分原因在于絕對的范圍,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1](UNCTAD)投資政策中心表明當今世界上存在超過3000份的國際投資協定(Internati...[繼續閱讀]
外國直接投資法(FDI)追求的目標是財產所在地國家政府對外國財產的保護。下文將提及“東道國”,或作出投資的所在國,相對應“母國”,或者投資者的國籍國。[1]國際投資法的特點在于,其適用的商業活動不同于國內商業活動,也不同...[繼續閱讀]
保護投資者的法律由來已久。盡管學術界對于國際投資法的關注在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出現了停滯,但是國際投資法已經經歷了數個世紀的發展,與國際投資活動有關的法律更是在1000年前就已經存在。[1]對任何地區投資保護法律的歷...[繼續閱讀]
19世紀,歐洲各國廣泛認為其國民應當享有財產權益。它們相互之間締結的一系列條約中普遍認為各國應當在財產保護問題上給予外國人和本國人同樣的待遇。因此,在歐洲,投資者們確信其財產將受到保護,資產不會受到政府不正當的...[繼續閱讀]
20世紀60年代后期,發達工業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越來越大的財富鴻溝、發展水平差異,促使發展中國家開始質疑全球經濟體系基本結構的合理性。在國際經濟新秩序(NIEO)下,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英聯邦、不結盟運動...[繼續閱讀]
隨著大量外國直接投資流向世界各地,如今的國際投資環境比以往更加復雜——發展中經濟體不僅作為外國直接投資輸入地,也逐漸成為輸出地,而工業化國家正在接收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在投資被視為有益于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有關...[繼續閱讀]
法律通常被認為由我們必須遵守的規則所組成。地方性法律規定諸如商業樓房應當建在何處、如何進行地方官員選舉等問題。全國性法律規定諸如誰可以進入本國領土、個人應繳納多少所得稅這樣的問題。區域性法律規定在其成員...[繼續閱讀]
要研究法律,很重要的一點在于知道在哪里尋找法律。因此,在基礎階段,要理解“何為法律”“某一法律是否適用于特定案件”這樣的問題,學習研究法的淵源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研究國際法的過程中,對法律淵源的分析更有意思,因...[繼續閱讀]
對于所有圍繞法的淵源開展的學術研究活動而言,大部分的作者都會在討論中回歸到同一點:一個可以確切地被認定為是淵源的法律文件——《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旧蠌椭茋H常設法院的規定,國際法院的法規暗示了國際法院法...[繼續閱讀]